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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国家发改委指定的承担国家级项目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2号)(2004年12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72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为提高投资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竞争的原则,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经过审查,确认博拓投资有限公司为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之一。博拓投资有限公司将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核报国务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的咨询评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